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獻禾() 從失婚到展翼

吳維傑

多加幸福婚姻促進協會

http://www.dorcas.org.tw/~dfm/index.htm

前章說到內在誓言是一種自己對內心所發出來的強烈命令與要求;在同一事件所發出對別人態度的批判,就叫做「苦毒論斷」。諸如做妻子的脊說她的另一半:「他忙得像無頭蒼蠅一樣」;或是作妻子的論斷丈夫「像一個木頭人;這個人是扶不起的阿斗;給臉不要臉;不知好歹;敬酒不吃吃罰酒」;或是批評別人的動作「坐無坐相、站沒站相」等等,都可說是苦毒論斷。

苦果的回收

但真理的事實是:「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,也必在什麼事上被論斷。」「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。」人種的是什麼『因』,收的就是什麼『果』;從情慾收敗壞,從聖靈得永生,這是一定的真理。所以我們在一個傷害事件中,若發出苦毒論斷必先要悔改,否則,可能就會自食苦毒論斷的結果,且應驗在自己的身上,甚至常常是明天就吃下今天撒種的果子。

父母常論斷自己的子女是:扶不起的阿斗、白痴、沒出息等等……。兒女論斷父母則是:只會罵不會教、只會生不會養、沒水準、沒知識、老古板……。當我們如此論斷時,因著沒有悔改,我們就要自食其果:如我們的子女就會像當初我們怎樣看父母的眼光來對待我們,因為當初我們對父母的感知正是如此,所以父母無法效力我們。對於小時候我們存留的父母印象,特別是父母所給予的傷害,我們必須求神光照,顯明根源事件,求神饒恕我們的苦毒論斷。苦毒論斷和惡果的回收,常是在不知不覺中造成的,若我們不加對付或悔改,將會影響、控制我們整個人的感知、態度和行為。

我們對一個人有著怎麼樣的批判,若是對此未曾處理,那麼這個人所帶出來的就無法效力我們。而且我們生活中會充滿了吃這個果子的苦,這是很不好的。當我們仔細去追查原因時,會發現是源於當初的批判,對人的感知,只因沒有悔改的緣故,就要吃苦毒論斷的果子。

四個支配人際關係的律

()    一個人種的是什麼,收的也是什麼。(加六:7

()    在何事上論斷人,也在何事上被論斷。(太七:1-2;羅二:1

()    在凡事上孝敬父母,將使你在世得福,若不然則否。(申五:16)提出這點是因為我們大多最早苦毒論的對象是父母。一對在各方面都不錯的父母一樣會被子女論斷,因為在子女身上有自以為是、自我中心分別善惡的果子,其能力在他們身上,所以即使有再好的父母,子女都需要上「內在醫治」,因為子女一樣會在父母良好的照顧下自攬傷害。如一個三歲的孩子向父母要腳踏車,父母會給,但是基於愛的緣故會先給他三個輪子的車,而不是兩輪腳踏車,總是要待孩子長大平衡感好些再給。但是孩子覺得他長大了,其需要受到攔阻,有了受傷害的感覺,甚至覺得父母瞧不起、輕看他。等他長大些若是父母仍是說等他達到父母的某些要求再說時,結果就真的受傷了,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,作父母的仍要按著「真理」來管教之。不忍因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,疼愛孩子的,隨時管教。」(箴十三:24這杖的管教乃是基於愛,為攔阻其再犯錯,若子女反過來論斷父母時,求神讓子女有機會上內在醫治。他們要悔改----因為他們從父母的教導下自攬傷害。

小時候我們的父母不准我們去做許多事,也經常講話不算話,其不得已的緣由是我們不知道的,但我們卻任意論斷父母,不僅從父母身上攬傷害,還去論斷他們,因此父母是我們論斷最多的人,而我們年幼時撒出的壞種,都將加倍的回收,因此,我們也是被兒女論斷最多的人。我們可以從對兒女的教導上,體會以前我們是怎樣地背逆父母,對父母有那些的苦毒論斷,需要好好悔改。若不悔改,就要吃其果子:為人父母時,兒女對待我們的態度,正如我們對待父母的一樣。

()    你將加倍地回收所種的:此解決的步驟分下列五個階段:

A.   求聖靈顯明引起你發出苦毒論斷的根源事件。

B.   原諒那些曾經傷害你或他人的人,不再責怪他。

C.   悔改,求神赦免你的論斷,並要從心裡棄絕這種論斷和影響,然後求主寶血潔淨。(約壹一:9)(羅十二:9後段)

D.   奉主名破除若毒論斷的權勢、力量,並求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介於你和惡果的回收中間。彼前二:24說: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」所以當你悔改,並承認自己有所虧欠的時候,十字架的功效就在你的身上。主耶穌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因為祂已擔當了我們的罪;所以我們就不必再回收這罪的結果了。

此處很明顯的表示:若沒有讓十字架介入,那些事情仍舊要影響我們明天的生活。而明天的生活裡,仍充滿了這些苦毒論斷。

E.   除非苦毒論斷被對付完全,否則一個人的人格結構和行為模式,常會受到這論斷的影響。然而,我們已宣告爭戰的得勝,因此,對於持續出現的小爭戰切勿氣餒,要持守信心,讓神幫助我們前行。也就是說我們對自己要有耐心,因每個人都曾發出苦毒論斷,且是隨時隨地對別人發出,因此要全力砍斷這苦毒的根,否則明天就要自食其果。

例證:

在剛結婚的前幾年婚姻生活中,寡居多年的婆婆有許多的介入,雖然沒有跟我們住在一起,但隨時用電話要我做事或詢問他兒子的行踪,如果我遵照婆婆的指示,轉達一些事給我的先生,他會跳腳指著我的鼻子吼著說:「我已經被我媽媽轄制了卅二年,好不容易才脫離。我警告你不要那麼像我媽媽。」而我先生也因為我代他媽媽向他問東問西,就特意晚歸,造成我們夫妻關係很緊張,好幾次我對先生說:「把你還給你媽媽,你媽媽就不會因認為你遺棄她而這麼難過。」婆婆與我先生經常吵嘴,「相罵無好言」,一吵架總要連我也牽扯進去,每次看到她生氣時,我就想起箴廿一:14說「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,懷中遞的賄賂,止息暴怒。」故此每次我婆婆要挑起爭端時,我的心裡就向神禱告,求神教導我如何做合祂心意的媳婦,我也實際照著神的感動去做;買禮物送給婆婆,而且能買之物的價值,都是到令我自己都心痛的份量。

當時來到多加福音中心的許多姊妹,常會接到我婆婆的電話,她的聲音非常嚴厲,但是每當看到我接電話的態度是溫文婉轉的唯唯諾諾,並且還能常去買禮物送她,每個姊妹都會稱許我說:「維傑,我們做不到像你這樣。」結果每一個人都以我為榜樣,願意靠著神加給她們的力量,做一個「施比受更為有福的人」。

然而幾年下來,我婆婆的態度仍然絲毫未變,有一次我被邀到神學院帶內在醫治禱告會,正在準備之際,讀到了苦毒論斷的這個單元。我在禱告中聽見神對我說:「維傑,妳要悔改,妳苦毒妳婆婆!」神是用台語發音的。各位知道,「苦毒」用國語來說是名詞、形容詞;但若用台語發音就成了動名詞,意為「虐待」。

我一驚,與神爭辯說:「祢教導的我都做到了,連懷中遞送的禮物能使怒消退都去做了,我盡全力在討她歡喜、巴結她,而且這些都不是我個人願意做的,乃是因愛,祢說若不能愛那看得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那看不見的神,祢看,我所做的,許多姊妹都承認她們做不到,這一切都是為了愛祢的緣故。」但是神不論我說什麼,祂只要我悔改,因為我苦毒婆婆。

我不明白,很憂愁的要求神來指正我「苦毒」在那裡?依我認為,以及別人都公認的,我做得還不錯,這使我沾沾自喜,因為我所做的,可能是別人一輩子都做不到的事,何來「苦毒」之責詞?神在我內心對我說:「在我豈有難成之事?妳說妳做到死,妳婆婆嫌到死,她是不能改變的。她不識好歹。」我聽後悚然一驚、沒錯;這是我內心極深極深的聲音,沒有人能夠聽得見。常常我遇到挫折時,我心裡就會閃過一絲念頭:「算了,我做到死,妳嫌到死,真是不知好歹。」神又繼續光照我內心深處更醜陋的思想:「妳說妳婆婆永遠不會改變了,她的惡剛好來襯托妳的好。」天啊!有誰能夠一言擊中我那深沉的意念?我所做的是一個榜樣,是人永遠不及的一個好榜樣,但是神卻說:「這是破舊的衣裳。」神不要!這自以為義的事,神不要!

神看我們是祂的新婦。世間的婚姻講究相配、門當戶對、講條件,而天上的新郎為祂的婚筵迎娶新婦,祂要有何等的預備呢?

我們若自以為義,自己裝扮自己,配得上祂嗎?祂不要!那隱藏在我內心深處的意念,若非藉著聖靈的感動,有誰能夠指出我所做的?

我立即悔改,為神對我直言道出的苦毒迫切悔改。奇妙的是,就在禱告悔改之後,我和婆婆之間的那一條無形錬子斷開了,原來是她一批評我,我就如一同被錬子拉扯般,痛得不得了,並且這條錬子無形中將我及婆婆拉來扯去,但是我悔改禱告了之後,希奇的很,我婆婆婆一見我就誇,反而讓我有些難為情。

我相信聖靈的感動是非常溫柔的,只有人的指正會讓我們羞恥,困窘,唯有聖靈的指出能使我們恍然大悟。被聖靈指出來後會使我們更愛聖靈,真是感覺神為了預備祂的新婦,以致要求我們如此潔淨,而這絕不是世人對我們的要求。當我們達到了天上的要求,那麼這世上的要求還有什麼困難呢?對於與父母、公婆、配偶、子女、同事、同工、輔導等之間的一些苦毒論斷一定要悔改,再慢慢的往外推向服事的對象、同學、過去的同學等等……這項工作不怕慢,只怕不動。

引用自http://www.dorcas.org.tw/~dfm/images/303/3-05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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